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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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娜,现任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先后荣获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2021年被评为第五批宁夏青年检察人才,202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民事检察人才。
座右铭:默耕致远,厚积薄发。
2015年,马琳娜通过公开招录考试进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多年来,她敏而好学,善于钻研,始终深耕民事检察业务,从最初的一名民事检察新兵,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她是院里的‘学霸’,喜欢深钻细研理论和法律知识,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素质过硬,面对民事检察工作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她敢啃‘硬骨头’,是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同事的眼中,马琳娜是一名热爱学习、善于钻研、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90后”检察官。
学海无涯“乐”作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爱读书、爱钻研是马琳娜的“金色名片”。她认为,学习是一种修养、一种情操,更是一种境界。在她的字典里,只有学海无涯“乐”作舟,因为她深知只有点滴积累、勤学苦练才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二法门。她经常利用工作之余和一些碎片化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总结提炼,不断用法律知识充实自己,用法学理论指导检察业务工作。
“把学习与办案、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学习促办案,围绕办案抓学习,不但能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也能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马琳娜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年来,马琳娜撰写的《试论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环节完善》《基层院视角下检察业务数据监督路径研究》《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困境与应对》《民事抗诉精准监督之研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问题研究》等20余篇论文在全国检察机关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枫桥经验”视域下民事检察和解机制研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指导》采用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交流。
精益求精做标兵
恒者行远,思者常新。对于马琳娜来说,刻苦钻研业务取得的成就和在竞赛中获得的好成绩并不是努力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也是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更好履职尽责的开端。
她把平日里所学、所思、所悟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源源动力,担任检察官以来,马琳娜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1件。
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2件,再审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裁定再审;提请抗诉的案件全部得到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向法院发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程序违法、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59件,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案件3件,全部被法院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96件,避免不刑不罚。
案件当事人向承办检察官马琳娜赠送锦旗。
为民解忧践初心
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小案”,都饱含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待,让每一位“小案”求助者都能感受到法治之光,是马琳娜的初心。
2023年,在外地出差的张女士莫名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返程机票。作为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如果不能及时赶回处理公司事务,将会对该民营企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情急之下,张女士拨通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寻求帮助。
案件线索很快移交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马琳娜通过依法调取民事案件卷宗、对原案当事人进行询问等,发现因审判阶段被告“张某”身份信息不详,误将某民营企业总经理张某当成原案被告“张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检察机关迅速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案件及时得到纠正,张女士的“限高令”解除了,她的个人征信、公司运营也全部恢复了正常。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个案件的公正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更要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工作传递的浓浓温情。”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马琳娜始终不忘初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践行着新时代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